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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小说写作常识, 以供参考
发布者:扬舟十一

【小说描写四忌】 

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 

  ——巴纳比·康拉德 

  “你为什么不扔掉它们呢?”一位著名作家对我说道,“撕了它们吧,把它们去掉吧广

  他这是在评价我花了整整一年创作的某本小说的前72页,我兴致盎然地写下又反复修改的72页。我目瞪口呆。我究竟哪儿错了? 

  那年我24岁,在加利福利亚的圣·芭芭拉探望父母,我从报纸上得知辛克莱尔·刘易斯当时也正在同一座城市。我一直想拜见这位美国第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巴比特》、《大街》。《阿罗史密斯》、《埃尔默·加特利》等一系列作品的作者。于是我鼓足勇气写了一张便笺给他,告诉他我想成为一名作家并想和他相识。令我吃惊的是,第二天他就邀请我去共进午茶。 

  在会面快结束的时候,他要求看看我的小说。我回家取来了满载着希望的小说的前75页,我对这个开头非常自豪,它是对小说主人公即将涉足亚速尔群岛的精彩描写。因此,当第二天大文豪让我去掉这前72页时,我无疑是受到了一次巨大的打击。 

  “但……但……”,我辩解着,“我必须作好背景和氛围的渲染,不是吗?” 

  “拿72页来渲染?”他反驳道,“如果我想了解亚速尔群岛,我会去查阅《各国地理》,而不是一本小说。” 

  然后,他补充了这点对任何作者都不无神益的建议:“人们读小说是为了感情,而不是为了知识。如果他们在受到感情感染的同时获得了一些知识,那是好事,但感情永远是第一位的。纯粹的描写不能使一部小说变得伟大。当你作品中的船只在风景如画的岛上靠岸时,你的叙述就突然中止了,但后三页中倒不乏一些精彩的东西,冲突、情感、人物,让我读到了更多。” 

  结果是,因为他喜欢下面的章节,雇我作了他的写作秘书。我和他一同前往马萨诸塞的威廉姆斯镇,在那里度过了令人难忘而又获益匪浅的6个月的时光。 

  在那儿,我学到了描写四忌的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 

  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 

  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何谓无效内容? 

  “任何偏离故事主线的内容都可称之为无效内容。” 

  与你的叙述无关的任何说明、解释和描写都是无效的。它们犹如截流的堤坝一样阻挡着故事情节的发展。 

  这并不意味着你在讲述一个医生、一个律师或一个捕鲸者的故事时,不能透露有关这项职业的种种常识。但你应该巧妙而不露声色地做到这点,应该将这些常识与主人公的行动、冲突和叙述的主干很好地交织在一起。通过知识的渗透,我们能不费吹灰之力地从司考特·杜罗那里学到法律,从汤姆·克兰西那里了解潜水艇,从麦克尔·克里奇顿那里知道日本。 

  应该让你的描写生动丰富而又服务于主人公的各种行动。你可以描写紫色山峦后渐沉的夕阳,河边饮水的老牛,但为什么不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的眼睛来描写这一切呢?他或她观看着这番景色,由此联想到一个宁静的过去,目前处境的感受,或由此让我们领悟到他(她)的性格,以及一切能推动叙述向前发展的情节。 

  这就引发了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我曾收到过一部短篇小说的底稿,其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或许能说明问题。 

  科莉从列车的车窗向外看,这列车正载着她经过乡村驶向旧金山,她将在那儿举行婚礼。列车在爱瓦的比格利弗镇(标牌上写着:人口251)停下,她看见了一排排毫无生气的房屋,全都千篇一律,就连房前熟睡的大黄狗都如出一辙。早先,比格利弗曾是一个繁荣的矿业小镇,但现在它已没落,不再有往日的生机。她看见一个拄着拐杖的男人在站台上卖报。该镇由马修·克鲁姆(18501899)于1892年建立,它最能引以为荣的一件事就是1912年特迪·罗斯福在这儿呆了整整一天,“棒极了”,他说道。列车呼啸了两声,科莉便告别了比格利弗小镇,以后再也没见过它。 

    在一部长篇小说里这样的文字都是在浪费篇幅,更不要说短篇小说了。让这段描写小镇的文字能保留下来的惟一理由,只能是科莉或多或少地将它与自己的过去或将来联系在一起。试对比:

  尽管科莉从未见过,但她仍然十分了解这个小镇,它和所有的小镇一样,科莉憎恶它们。她来自一个和比格利弗极为相似的小镇,只不过叫别的名字,地处西弗吉利亚罢了。现在,谢天谢地,她将去一个城市,一个繁华的大都市,在那儿,她的美貌和音乐天赋都将得到赏识。她迫不及待地等着列车驶离这座丑陋的小镇。 

   或相反的反应:     

  科莉立即爱上了这个小镇,它绿树成行的土路、刷得粉白的小教堂和熟睡的大狗捍卫着一派宁静的氛围。也许在结婚后,她能说服爱德离开拥挤的旧金山,而到一个酷似比格利弗的小镇定居,她婚后打算要三个孩子,这种小镇将是抚养子女的好去处。 

  以上两个例子,对小镇的描写都具备充足的理由,从中我们能了解到一些有关主人公的情况,包括她的希望、她的梦想以及她的性格。因此,对实物合理有效的描写应是人物对周围环境的反应。你可以对环境赋予任何情感,如例一中是“恨”,例二中则是“爱”。 

  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 

  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描写的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 

  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这里有个突出的例子,摘自一位中学生的习

作。 

  他缓缓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门口,他犹豫了。他用满是皱纹的湿手握住了金属门把,感觉凉冰冰的。他将它慢慢地拧向左边,叭地一下推开了棕色的栎木门。然后,他一步一挪地走进了正午的骄阳下,脚下的旧鞋吱吱作响,他拾级而下,发动了他那辆1959年产的福特牌小货车,开进城里,杀死了他的兄弟。 

  显然,文章把重点放在了并不重要的行为上。 

  这点告诫还可以扩大为,不要将故事重点放在无足轻重。只在故事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人物上。例如,“一位有着狰狞面孔、和寡居的母亲一起从南斯拉夫来的传者”,或“那位有着萨克斯管色的头发、嚼着口香糖的女招待,正在为成为一名法庭速记员而学习”,都有可能将我们的注意力从餐桌上那对恋人——我们的主人公身上转移开来。 

  描写的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 

  “天空是蓝色的,鸟儿飞来飞去,远方的山模糊不清,绿色的田野散发着好闻的香味。” 

  我们会立即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一位业余作家,或说得好听一点,一位懒惰的作家。为什么呢?因为这段描写是以概括的方式,描绘了一幅既模糊而又毫无重点的场景。我们完全可以对这一景色作出另一番描写:

  天空是孩子们画中的那种天空,彻头彻尾的深蓝色。绵延的山脉看上去就像恐龙的脊背,人字形的大雁在头顶盘旋。青翠欲滴的田野散发着阵阵新别的牧草的清香。 

  如果你必须描写静态的景物或天气,请发挥点创造性,就像维吉尼亚·沃尔夫在《浪花》中对酷热的描写那样:

  太阳的烈焰击打着南部群山的层峦叠嶂,一直射入深不见底的河床,高高的吊桥下的河水顿时收缩;烈焰击打着果园的墙壁,每一块砖石都几乎达到了熔点,紫红紫红的,炽热得仿佛一触即化,一碰就会变成一堆滚烫的碎末。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如果你这样写道,‘在水坝上,一只破玻璃瓶的瓶颈折射出一星亮闪闪的星光,塑像倒映出圆形的黑影,一只狼慢慢地出现在视野之中并开始奔跑’,你也就将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的效果描写到了极致。” 

  显而易见,这里要说明的问题就是,“在细节描写中要具体”。 

  最近,我读到一本小说,作者是这样开头的:“女主人公在公共汽车上专心致志地读着书。” 

  什么书读得这样专心致志?作者没有交待。 

  多好的一个机会错过了!如果她读的是《安娜·卡列尼娜》、《花花公子》、《带着癌症生存》、《足不出户学法律》、《领域与意识流》、《怎样写浪漫小说》或《格雷解剖学》,我们就可以对她的性格有所了解,因为以上的每一本书都反映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人物。 

  如果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在读一本关于癌症的书,我们会深感兴趣2一个小女孩在读《领域与意识流》,我们也同样会感兴趣;而一位老妇在读《花花公子》,我们则会好奇心大发。毫无疑问,这都会比“她专心致志地读着书”,使我们对女主角了解得更多。 

  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饮料”而是“一杯马丁尼”;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长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个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少女”;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高顶回角帽”;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阿比西尼亚猫”2不是“一支枪”而是“一支0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枪”,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如何形象地描绘场景】

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国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 

  ——拉威尔·斯潘塞 

  “怎么才能让事情看起来真实可信呢?”当一位作家被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赞扬。如果有人进一步对他说:“我好像身临其境,能够听到、嗅到、感觉到这些地方,就像走进了小说的书页中”,那他给读者的东西就的确非同寻常了。 

  当我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时,我的回答是:“借助于五种感觉”。一些作者总意识不到应利用读者的五种感觉来获取真实感。利用读者的视觉感受是常见的,但是利用读者的嗅觉、听觉(除了在对话中)、触觉或是味觉又有几次呢? 

  我从1976年开始写作,至今仍在我办公室的墙上保留着五个词:看、听、感、尝、嗅。每当我写作的时候,都会参照这张表,有意识地写些带有气味的东西。实际上,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在创造真实感的时候,反而有奇迹般的效果。想想当一个人打开冰箱的时候,那种腐烂的水果的味道;当一个人剥一只熊皮的时候,那腐臭的脂肪;当一位妇女在无人服务的加油站给油箱加油的时候,手上会沾满了汽油味。 

  仅在故事的开头提及味道是不够的,在叙述情节时,你还得反复参照那张表。让我们设想一下,一男一女正在争论某件事情,男人从门口一直冲到厨房,冲着女人大声嚷嚷:“我不能再忍受你妈妈和我们住在一起,老太太必须在我回来之前搬走,否则我就离开这个家!”在设置这个场景的时候,我可以让女人烤制南瓜饼(味道甜美、温馨,让人回想像感恩节一样的快乐时光),但是如果再加上腌制香料和醋的气味,这个场景就呈现出寓意。我会在某个时刻让读者想象这种气味:“我郑重警告你,劳拉,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他说着,那样子就像厨房里的味道一样酸。 

  不要忘记,在争吵的时候,劳拉还一边往罐子里装着泡菜。当她在大声吵嘴的时候,可能会烫伤手,然后把手伸到冷水里冲洗。当然,她也可能正在往泡菜里倒盐水,并且洒了一地,然后还要擦干净。她还在粗棉布制的围裙上擦干她的手。她可以擦拭从额头(热热的,痒痒的)上流淌下来的汗水,她可以一边叫嚷,一边挥舞手中的勺子(坚硬的,木柄的),并向男人扔去。这些都会增强视觉效果。 

  当争吵越演越烈的时候,可能会听到什么声音呢?是不是有条狗溜进来,喝锡制饼盘里的水?是否有一辆行驶的汽车正在马路上发出卡嚓卡嚓声响呢?是不是传来孩子们在隔壁人家院子里玩耍的声音?当炉子上的水烧开的时候,是不是在叮当作响呢? 

  水有多么热呢?你告诉读者温度了吗?小说中女主角是否在泡菜罐的旁边放了一杯冰茶或是冰咖啡呢?争吵以男人气冲冲地出去而告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女主角是否拿起杯子,痛饮冰咖啡,发觉咖啡很苦,然后做了个鬼脸呢? 

  正如你所看到的,在类似上述的情节中要同时唤起人的五种感觉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情节必须进行精心的安排。绝大多数情节是不能用全这五种感觉的(尤其味觉最难写进去),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唤起读者的四种感觉,在大多数情节中,起码可以唤起读者的三种感觉。 

  当你对小说对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就大声读出你的对白,假装你是一名演员,并以电影屏幕和舞台上需要的那种抑扬顿挫的腔调说出你的台词。如果它听起来很生硬,不自然,就需要修改。不要忘记,人们用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思想总是未经加工润饰的,所以要让人物说的话短一些。生活中人们总是一个一个地提问题,你小说中的人物也应这样做,特别是当他们要彼此认识了解的时候。人们在谈话中经常叹息、抿着嘴笑、抓头、鼓起双颊以及端详他们的指甲,你也要让小说中的人物有这些动作,并让人们在干工作的时候,继续他们的谈话。使用收尾语来创造意象。请看下面两个例子: 

   “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大声嚷道。她“砰”地一声把水壶放下。 

  “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猛地扔下水壶。 

  第二句更增加了紧张程度,让故事情节更快的向前推进,减掉了多余的词语,暗示而不是告诉读者劳拉正在大声叫嚷。这就是我所提及的原则的最佳时刻,我正是通过这些原则来衡量我所有的作品的。 

  紧张的时刻所用的词要少而精。 

  我是从我的英语老师那儿学到这一点的。在我写第二本书时,有几个情节我总无法写下去,但是我找不出原因,我就把手稿给这位老师,请她提出批评和建议。当她告诉我这个规则之后,我就把它应用到我的小说中,结果,一切都变得一目了然。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 

  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 

  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有意义的动作描写】

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 

  ——威廉·塔玻利 

  当我第一次写作时,我认真地接受了一位朋友关于写作的建议,他强调人物的动作对故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在那种平静的场景中,当小说中的人物在交谈和聆听的时候,我就有了麻烦。我错误地认为在这里只要用一些简洁的“动作”词语就足够了。 

  因此在我的场景描写中充斥了“他点头”,“她耸了耸肩”,“他起来”,“坐下来”,或“跷起二郎腿”这样的短语。我甚至让我小说中的人物看、打呵欠、微笑、叹息。这些都是我在人物对白时所用的“动作”,我把“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误认作写单一的“动作”。由于这些可有可无的词语大量充斥其中,我的手稿不得不报废。 

  时间和一些有关小说写作的研讨会帮助我改掉了这些毛病。我懂得了枯燥无味的陈述和平凡的动作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小说的大敌。 

  我终于明白,当人的活动与情感、态度、姿势或表情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 

  我来给你们举个例子:中士霍金斯和中尉卡拉瑟斯是两名警察局的探员,他们正在中士的办公室讨论一桩谋杀案。 

  霍金斯看着卡拉瑟斯,“有几件事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是谁的?还有这把钥匙,它是一把劣质的钥匙,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子上的呢?”卡拉瑟斯耸了耸肩,霍金斯把这两样物品放到他的抽屉里。 

  卡拉瑟斯站起来,“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向门口走去。“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的。”他离开了办公室。 

  这个场景缺乏戏剧效果,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看、耸肩、放、站、走和离开,没有一个描写到意图、态度、姿势或表情的。它们都没有表达两个人的情感。 

  再看一看,当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被改成生动的活动时,场景就立刻变得充满活力了。 

  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他的手指着桌子上的物品:“有几件事实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子是谁的?还有这把劣质的钥匙,它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们塞到抽屉里,“砰”地一声关上了抽屉。 

  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来,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肯定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他信步走出办公室。 

  现在这幅场景的情感就清楚了。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我们看到霍金斯的烦恼,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烦恼。这些词语和动作相互起到了补充的作用。下面这个例子,是两个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门外的对话。 

  “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说。 

  约翰尼看着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 

  “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走上门廊。 

  约翰尼跟在后面。在他刚到达前门的时候,他听到一声尖叫,立刻转身就跑。 

  这儿又出现了一些没有色彩的动词:说、看、走、跟、到达、听见和转身。

这个对白的目的是想让我们知道,比利用激将法鼓动约翰尼进一幢闹鬼的房子。但是对话没有涉及到姿势。 

  现在,就让这些动作来传达态度、姿势和表情,使场景活跃起来。 

  “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估计他不敢进去。约翰尼脸色苍白,甚至说话声都在颤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 

  “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些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他用挑战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门外的约翰尼。 

  约翰尼往比利的肩后扫了一眼,终于又往前挪了挪。他强装大胆,却在前门不停地发抖。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尖叫,一声恐怖的尖叫。他飞快地跑下台阶,冲出了大门。 

  现在这个场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调,并给这个小小的场景赋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确。 

  在这两个例子中,对自全部没有改变,而只是动作的描写有了变化。也正是这些经过改动后的动作描写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场景。 

  作为一次写作练习,你们可以试着在同样的两种场景中加人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而不改变对白。比如,你可以试着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间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约翰尼之间的冒险感,而不是恐惧感。注意,当读者能够“听出”人物的语调时,对话是如何变得活灵活现的。 

  为了展示情节,我的小说在警察出现的场景中用了比平常更多的动作。虽然使用生动且富内涵的动作能给小说增色,但若用得不恰当,便会起一种干扰作用。 

  例如,你希望一个人物能给你的读者带来一组具体的信息,如指出为了解决某些问题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或者正在执行什么样的计划,你要确定这种信息不是被埋没在乱糟糟的一大堆动作当中。过多的看、叹气、耸肩,都会对事实起一种干扰作用。为了调动情绪,应该把这些有目的的动作限制在一段对话的开头或者结尾。如果你想让这种情绪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变化,最关键的就是要使用不同的动作,让读者看出变化了的姿势、感情,或者态度。 

  一些故事仅仅是从客观角度来写的,作者几乎没有深人到主人公的思想活动中去。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使所有的动作都能够带有确定的意义,使肢体动作能够表达人的感情和想法。 

  有时我们需要更多的词汇来赋予一个动作以实际内容和戏剧效果,特别是在写短篇小说的时候,要做到字斟句酌。所以当你的人物作出动作的时候,要知道哪个动作对场景是非常关键性的。记住,与一连串零乱的动作相比,一个有实际内容的句子会使你的写作更有影响力。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首先,这种感受是那样令人精神充沛,所以我必须把它牢牢抓住,而不是四处奔走相告:我就要写一本伟大的著作了!尽管我已写过73本书,但我仍知道过多的炫耀肯定会减弱那闪烁的光芒,甚至有可能熄灭我对写作它的兴趣。把构想写在纸上是一种最为安全的办法,哪怕是寥寥数语也足以捕捉住它们,不让它们溜走。现在我已真正明白,光芒不过是光芒,在短期内还不能成为一部完整的小说。为此,我学会了等待。 

  12岁时,我就喜欢编故事。我能够给邻家的孩子一边编一边讲,我那对故事娓娓道来的独特气质掩盖了故事本身的缺陷。但我希望有更持久和能够被人反复阅读的东西。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to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当我再次翻阅已完成的部分,愉悦的感觉便又涌起,我真想有位读者能与我一起分享这些优美的文字。我并不期待一下子得到很多,但我的确希望得到赞许和肯定,尽管我知道自己是这些作品的最糟糕的评判者,因为我深陷于创作之中,根本看不到它的缺点。 

  通常我所选择的读者都是深诸这套规则的,他会在给我鼓励的同时又温柔地来点建议,让我不至于飘飘然。而我迟早都会再读一遍第一章,看看经过了思考后是否能改得更好些。对于初学写作的人而言,过早地请人提出批评意见是危险的,它会使最初的兴奋被轻易地浇灭。较为保险的做法是等写完后再请别人来阅读和评判。 

  现在,我不再奢望极度的兴奋点能始终延续,我知道它还会再现,令我兴奋,激励我继续往前走。要知道,几百页的故事仅靠一次兴奋浪潮的冲击是不够的。在写作过程中,一些绝妙的新想法会使我峰回路转,写出意想不到的转折之笔,把我再度引向兴奋之巅。小说家应该是情绪化的人,倘若我们的写作成为没有激情的自觉运动,写出的小说也一定会平淡无奇。 

  静等灵感的突然迸发也是不明智的。写不下去时,我常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可能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行动?什么样的情节才是既合乎逻辑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脑海中过着电影,任灵感的火花不断地撞击。 

  让我们分析一下小说写作中常遇到的三种兴奋状况。第一种是最为重要的,即作者对将要描写的故事的亢奋的感觉;第二种是小说中的人物在发挥某种特殊作用时的体验。如果你能发现那些促使人物兴奋的动力,你就达到了兴奋的另一个层次。第三种兴奋是有关读者的。如果你和人物的兴致都很高,那么读者也将从你的故事中得到满足感。 

  作者的目的在于让读者和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但如何令作者始终保持高昂的情绪,使之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小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对所写内容产生厌倦和没有了长远计划是主要的症结。为了保持对写作的新鲜感,我给自己订了条规矩,即:不要过多地回头看自己已完成的部分。当我每天开始写作时,我只读最后的几页,它给我一种赶紧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尽管我是多么想了解已经完成的部分,看一看它究竟怎样,但我绝不允许自己往前翻看

超过5页以上的部分,哪怕是仅仅一小会儿。 

  那一时刻还是到来了,当我开始确信我写出的不过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和信心。于是我干脆从头读起,一直读到我写作卡死的地方。然而,它们却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哈,我又精神抖擞,继续往下写。我发现经过这遍浏览后,我对人物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写小说的过程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当我在南卡罗莱纳州的家中写小说《没有过去的女人》时,遇到了一个问题。我发现自己打破了一项写作原则:给我的主人公一个强大的、至关重要的推动力,她必须为了拯救自己而挣扎。可在写这部小说时,我总是难以达到这点,于是我的兴奋感渐渐减少。小说开始时,我的女主人公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驱使,她想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但这一愿望并不十分强烈,即使女主人公在遭遇了一些事情之后,依然如此。我为她而烦心,但又无从下笔修正。当我问自己她渴望什么,为什么而奋斗时,我找不到任何有说服力的论据。我机械地进行着场景变换,希望能在后面的情节中弥补它。 

  在这种挣扎(是我而不是我的女主人公)中,我竭尽一切努力使自己对她保持兴趣,而她却不是为了自己的生活或别的什么原因而奋斗的。我只好检验其他足够有趣的人物,看看他们能否构成对女主人公的挑战并迫使她有些行动。这个办法还不错。我的兴趣不时被激发起来,兴奋程度也上升了。 

  当情节放慢脚步时,我便在人物情感上多着笔墨。在小说写到一半时,作者最容易失去对主要人物的情感。每一位作家都必须设法重新点燃情感之火。有的作家会听听音乐来唤起情绪,有的作家则出去散散步借此放松一下。或者你有一位值得信赖的朋友(不必是作家),和他谈一谈你的问题,交谈有时颇有帮助。 

  我自己的办法是读书,我和小说进行交流。我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发现某种情绪。我的注意力在书页之间漫步,当某些东西忽然触动我的情弦时,我就可以继续写了,因为我已经能把那种情绪传递给我的人物了。我把干巴巴的爱情场景重写了一遍,这一回效果很好。 

  我还发现了一个可以对付兴趣丧失的办法:给你的脑袋补充新给养。很久以前,当我在纽约大学教授写作课的时候,我提出了一句口号:兴趣来源于行动。当学生们感觉脑袋里空空如也的时候,我告诉他们,走出去,尝试一些新东西,那些他们从来不知道的东西。它们不必惊天动地,只要能打开一个新领域的研究之门。当学生们如法行事时,总是惊奇地发现他们的兴趣又回来了,并且很快就涌出了新故事的构想。首先,你必须做些事,然后你才会产生兴趣。这个方法屡试不爽。当我写小说《唱歌的石头》时,我去乘坐了一次热气球。我并不知道如何把它运用到我的小说中去,但它肯定在我的内心中掀起了波澜,并为我的小说提供了一个相当不错的高潮场面。 

  所以当我被《没有过去的女人》所困扰时,我干脆对一个新课题进行了研究:人们对通灵感应到底知道多少。这样我又来了兴致,又发展了几个情节。我甚至还研究了猫,我读了几本关于猫的书,以便能够在小说中用到它。研究新的领域会为你的写作提供丰富的素材,你、你的人物及你的读者都会从中受益。 

  但当我写完整本书后,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因为尽管书中有一些挺不错的戏剧性场面,但女主人公的漂浮不定仍然困扰着我。我焦急地等待着编辑的回话。令我吃惊的是,我的代理人和女儿都说故事很有感染力,是令人激动和满意的。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的主人公的行为总是被动的。我原以为这样肯定不行,但却成功了。为什么?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答案,这也是个有用的答案。我是在怀特·斯温的《塑造人物》一书中发现答案的。他创造人物的目的之一是:“从……中解脱。”现在我明白我的女主人公为什么能成功了!我塑造了一个令人同情的年轻女子的形象,她受到了许多不公正的待遇(这点很重要),因此最后理应获得胜利。从不幸中解脱出来这个目的是符合情理的,并能令读者感到满意。 

  尽管女主人公靠自己的微薄力量几乎做不了什么,但小说中却大量地刻画了她的焦虑。她经常感到恐惧,她处于绝望、危险的境地,她令人揪心,令人同情,她应该从别人制造的不愉快的情境中解脱出来,而我恰好这样做了。 

  “焦虑感”是值得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我并不推崇这个带有负面效应的方法,它仅是一种方式而已。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把兴奋传递给读者,并使它不断增强,以保持思想的最初闪光。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新手上路(基本写作教程)】----写给对小说有兴趣的朋友

 

与朋友聊天,把烟灰弹入酒里。夕阳在一块澄黄色的天幕上熊熊燃烧,明暗不定的光线在屋子里来回曲折,犹豫不定,忽然转身投入酒杯里,绽出小朵的暗色花瓣。我拿起杯子,把酒一饮而尽。有人从门前走过。脚步声沙沙地响。细小的石粒在脚底下滚动,发出呻吟,一些枯萎已死去多时的叶子不停地碎裂。 

 

  我与朋友的对话是从“节奏”开始的。 

 

  “节奏”,一种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的现象。一篇小说的节奏是否好,简单说,看它是否具备音乐感,是否和谐,而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小桥流水人家,大漠、黄沙、戈壁、落日等等,无论其轻盈、枯涩、干燥或丰润,皆为天籁之声。节奏好坏,常能意会,难以言传。对于一个初习写作者来说,有一个较为“愚蠢”的法子,可以一用。即:将文章随意挑出几段,抹去标点符号,分行,变成诗歌的样子,然后朗读,用心感受其中旋律。 

 

  小说的“节奏”首先来源于语感。 

 

  语感是对汉字的一种直觉,它超乎理性之上,能最大限度地拭去日常世俗生活飘落下的灰尘,恢复汉字的光泽度,并重新挖掘其内涵,拓展其外延,赋予它们一个芳香扑鼻的新生命。譬如,提起“快乐”,大家想到的或许是词典上讲的“感到幸福或满意”,但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可能会作出如下阐述——“快”,形容速度很快,如白驹过隙;“乐”,形容高兴的样子,“快”与“乐”加在一起的“快乐”,是指,高兴的样子像白驹过隙很快就没有了。又譬如“完美”,通常意义上,它是一个褒义词,但在小说家眼里可能并不太美妙,因为“完”这个字比较危险,水满则溢,月盈即亏。 

 

  语感好坏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通感。星星是流血的弹孔;一行白鹭从泛黄的书页上飞起;鸟放了一个屁;石头汗如雨下地唱着歌……万物盎然,流转不定。花鸟虫鱼、草石树木皆为生命,它们与人一起汇成海洋——在小说的世界里,一切都有可能,这是一个臆想的国度,其逻辑并不需要服从现实世界,能自圆其说即可。 

 

  语感的好坏还在于如何将这些已有了生命力的汉字搭配使用,构成词与句。词与词须参差不一,句与句需凹凸不平。虚与实,动与静,阴阳能互济相生,不必拘泥于教科书上的语法,当勇于突破一些常见的表达方式,以正迎敌,以奇制胜。小说家玩的是创作,不是重复,要敢为风气先。 

 

  语感所制造出来的字、词、句还仅仅只是建筑材料。再好的建筑材料也搭建不起一座摩天大厦,还得有一份有创意的设计蓝图,而这份创意就是充溢大厦全身的气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蓝图得烂熟于心,方可施工。字、词、句构建的段落要若率然之蛇,遥遥相应,环环相扣,首尾相连。段落构建成的章节应如姑射仙人,丹唇外朗,皓齿内鲜,仪静体闲。这些结构便是“节奏”有无、好坏的关键所在了。结构不是意义。不是高大、庄严、华美、壮丽等等。它是钢筋

水泥搭起来的框架,也是一堵堵呕心沥血砌起来的墙壁。 

 

  朋友说到这里笑了。我也笑了。他对“节奏”比较感兴趣。我能明白,而事实上,“节奏”充溢着生存的每一寸空间,走路,吃饭,喝水,甚至于呼吸,无不要求我们收放自如,张驰有度。 

 

  我得承认他提出的“节奏”的确是评价小说的某一平台,但它显然不是惟一一个。果然,他没有让我失望,又继续提到两个概念——“冲突”与“人物”。他说,其实小说的创作可以吸取戏剧、电影的创造手法,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与时间内,把各种冲突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冲突包括三方面:人物内心的冲突,人物与他人之间的冲突,人物与自然环境的冲突。而小说的结构、语言、故事等等,所有的一切皆由人物来承载,即,一篇好小说的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无塑造起

一个或一群典型人物,无聊琐碎小气吝啬慷慨豪迈聪明……将人物推至“极至”,爱,爱得死去活来三百回;恨,恨得荡气回肠一千年。如斯,人物才能如刀凿斧削般鲜明,让读者震撼,从而给小说一个新生命。因为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可以不断COPY的现实里。 

 

  小说中存在的“极致”诱惑是对心灵的拯救。 

 

  酒一杯杯灌下肚。朋友的脸已呈酡红,手指轻轻敲击桌子。他的手很干净,指甲缝里没有一丝污垢。他忽然想到什么,眯起眼,打量了一会身边站着的服务员。服务员的脸顿时飞红,勾下头局促地走开。 

 

  他笑起来,问我会如何描写这个服务员? 

 

  我说,我会写她的眼神。里面有慌乱与好奇,她走了十二步,在弯腰为另一桌客人倒茶水时,仍回头往这里瞥了一眼。她多半在揣测我们是什么人。她的脸粉红,而且嫩,让人流口水,想在上面啃一口。年轻真好啊。 

 

  他点点头,说他讨厌形容词与副词。他认为一篇好小说只应该,也只能是由动词与名词构成——准确、迅速、轻逸,一剑封喉,未待血花溅起,剑已不在,斯人已渺。 

 

  我喜欢他。看得出来,他很悲伤,因为壮志凌云、但壮志未酬。 

 

  他说他的小说写得很好。我相信。他用词极准确,没说最好,可惜的是,这个“很”字也是一个副词。小说的写作并不需要拘泥于词性,其实他所说的应该属于反讽。我读过他许多小说,形容词与副词并不少。他之所以这么说,可能因为现在的文坛上太流行这种写法了,随便翻开某本文学期刊,随便找出其中一篇小说来读,多半都是名词加动作,活像一群叉手并脚、骨骼粗大的“庄稼汉”。当然,“庄稼汉”并不是不好,可放眼全是,就不是很有意思了。而事实上,这些小说里的“庄稼汉”十个就有八个喜欢涂脂抹粉,这愈发古怪得紧了。 

 

  朋友又喝了一杯酒,朝我眨眨眼,又把“剑已不在,斯人已渺”轻声念了一遍,忽然露出孩子般灿烂的笑容。他可真是淘气,哎,中国的文字确实博大精深,我也笑起来,这八个字可真不是什么好兆头。说句实话,这位朋友的许多观点都很不错,只是稍嫌混乱,缺乏一个明确体系, 

 

  他问我,什么是小说?它还是不是文人自娱自乐的小声说话? 

 

  我说,小说已经过去了那个只能小声说话的时代。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它意味着无限的可能,任何一种表现手法,只要出现了,它就是合理的。虽然羽毛浮在水面,石头沉入水底,由于时代的局限,一些真正好的小说无法与公众见面,但它毕竟写出来了,不管它是否在未来的日子里有无机会获得出版,也就够了。小说,归根到底是一种智力上的自娱自乐。 

 

  他又问,小说现在还是为了体现国家意志的一种宣传武器又或是服务于广大群众的一种文艺形式吗? 

 

  我说,只要存在着专业作家,国家出钱养活他们,他们就必须体现国家意志。这与做生意一样,一个买,一个卖,公平得很。人的生存是第一位的,他们有他们的难处,不必苛求太多。至于“群众”,这是一个很大的筐,什么东西似乎都可以往里面装,但里面往往只有一堆垃圾。这很奇怪,不过,这就是事实。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属于“群众”中的一员,“群众”毕竟是一个政治色彩浓厚的名词。从另一方面看,现代社会要求人必须成为“陀螺”,能被“物”鞭打,方可踮起脚尖。于是,在标准、卫生、迅速等口号下,肯德基式的文化快餐长驱直入,占领了人们的喉咙与胃。食固然饱,然则只是一个饱而已。大家都在迫不及待地讲故事、听故事,闹哄哄一片,情形很有点像《镜花缘》中无肠国里的君。这个比喻有一点刻薄。很惭愧,但小说的的确确不是故事,否则天底下有一本《故事会》也就行了。 

 

  他继续问,它与散文、诗歌、杂文、戏剧有何区别? 

 

  我说,小说的最大特征是在虚幻中打造真实。由故事来承载,让人物来凸现,靠情节的引人入胜与巧妙构思来推动。诗歌最大的特征是语言的精炼,所谓歌以咏志,幸甚乐哉。文体断句分行。真正的诗歌无论古体还是现代,都是语言的舞蹈,都有其内在旋律,也都能谱上曲子把它们唱出来。戏剧最大的特征就是场景下人物的极端化,舞台、剧本、演员等都是戏剧的有机部分。散文是什么?准确说,它是心情。这个世上惟一有可能获得真正自由的便是我们的心灵。由一花一草一物一事诱发,从心灵深处淌下来的真实记录,便是散文,或喜或悲或怒或恨,或小桥流水风月雪月,或大漠风沙掷袂而去。真正的散文是不羁的,信笔所至,神思万里,此刻伦敦,彼刻北京,呼吸间已是千年时光流去。它不矫情,不涂脂抹粉,只是洒然。一柄剑扛在肩头,一个“我”走在南北东西,清风明月,长歌当啸。散文最大的特征是美。它分两大类,一是以“小我”的心情来溶入天地之间。以小我见大我,天道生生不息。最后终臻天人合一之境。它呈观音慈悲像。杂文是散文的另支。它由力量彰显,充满阳刚之美,它如匕首如长刃,破空划去,声撼千里。它呈金刚怒目像。散文不怕偏见。人的思想与观念就是种种偏见。 

 

  他再问,那什么才是好小说呢?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了。小说的确有好坏之分,好坏谁说了算?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但老天爷知道——他们并不能在每一个时候都清楚知道自己说了一些什么。他们以为自己发出的声音,很多时候,只是别人塞进他们喉咙里的东西。人是渴望上帝的,权威的阴影能换取一定时间内心灵的归属感。所以希特勒干脆一把火烧了国会,议会里各种拳打脚踢的声音迅速消失,纳粹美学的旗帜从此高高飘扬。坦率说,只有当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无法占据绝对的支配地位时,在各意识形态相互犬牙交错,相互妥协的空间里,文学才有可能回归本原,才能形成一种较为客观、公允的标准,从而作出评价。写作应该是冲动的、偏执的,个体的智慧因为它的激情,因为不可替可的惟一,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盎然生机。评价应该是理性的,不必强调主题先行,只需解释文章的主题并在技术层面上一一作出剖析。 

 

  宇宙混沌而不可知,大象无形,所能触摸到的皆是片爪只鳞。冷与热,动与静,飘飘雪下的声音,它们有什么意义?雾在身边升起,我们都是摸象的盲人。象是什么一个样?象鼻、象身、象尾、象腿……我们所各自感受到的,就是象对于个体的意义。有人站得远,有人走得近,角度不同,经验不同,结果不同。其实所给出的答案并无多大差别。只不过说话的声音有大有小,有的是不能发出声音。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一部文学作品存在的方式是有限性。但其内涵及外延却是无限的。我们都可以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解读它,理解它。不要怕别人说你误读。误读其实更意味你对此作品的全新演绎,你给了它另外一个生命。你的感受是弥足珍贵不可替代的。作者与作品的关系就像母亲与孩子。孩子在母亲体内汲取着养分孕育生长,母亲生下他,喜爱他,也疼他。孩子是母亲的延续,血液中有着印记。但孩子毕竟不是母亲的复制,他在一天天长大,总有一天他要离开母亲,去外面的世界。母亲创造了孩子,但孩子不属于母亲。母亲对孩子有着种种美好的愿望,但孩子是否能实现,那也只能是天知道。天底下母亲都会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这无可非议。但不能因此而抱怨别人对孩子的指责。母亲常会犯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我的孩子在我面前这般善解人意,又怎么可能会如此差劲?这有几方面的原因:别人不是你孩子的母亲,不会用心去看,就算用了心,看的角度也不一样。比如,孩子有些白,你认为好看,但别人或会认为是不健康;孩子要在社会上获得承认,往往取决于机遇等等,而社会总是心浮气躁常以出身成败论英雄。一个江湖艺人可能比一个大师更为高明,但他并没有机会站在社会面前演奏他的声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瞎子阿炳那般运气;你的孩子比起别人的孩子在为公众认同的某些标准上确实要差些。每个孩子生下来,容貌也有丑妍之分。 

 

  作品一旦完成,作者就应该有个宽容的心态。要正确面对别人对作品的批评与误读。孩子的成长是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不完美意味着残缺、空白。想象与再创造便有了用武之地,它能在人们的各自大脑里得出与自身审美经验相吻合的完美概念。红楼梦是一尊断臂的维纳斯。可以这么说,若没有后四十回的湮没,也就没有了现在的推崇备至。以水浒为例,前七十回精采绝伦,后五十回索然无味。完整的并不就是最好的,内容上的完整有时反而会伤害艺术上的魅力。若施耐庵能把后五十回大刀砍去,留下一个谜,养活无数人,只怕也会有一门"水学"出来。 

 

  再好的作品也要懂得经营,一张大师的画,哪怕是信手涂鸦,我们也会沉思好久。“大师”两字有足够的含金量。经营有两个方向。阅读的“大众”与评判的“圈子”。对于大众,可以把作品当成商品来经营,广告宣传促销包装发行渠道等等一整套营销方案,可如商品竞争般,依次从产品质量、包装、服务、品牌递升到注意力与美誉度。对于“圈子”,很简单,学会用他们的话语说话,获得通行证,然后设法获是某位权威的认可。古时有人卖马,出十金请伯乐于马旁边兜上几圈,马价顿时暴涨。对大师的顶礼膜拜,却是人的天性。只不过,真正的写作者常有一些臭脾气,知其可为而不屑为之,所以多半饿死,不会在生前获得承认,只配享用那些被香火熏得面目全非的冷猪肉。想想也是悲哀。 

 

  朋友笑了,咳嗽着,真罗嗦啊,说到哪里去了?我想听的是什么是好小说,而不是如何去获得承认。我们或许无法获得公众与圈子的承认,但我们心知肚明,内心承认自己也就够了。写作,说到底,是服从内心的写作。 

 

  我也笑,抿了一口酒,继续说,好的小说应该具务如下特征——深刻、新鲜、悲悯、有趣,以及技术层面上的立意、结构、语言、情节、人物。对了,还要在这所有的特征上面,再烙一个印记——智慧。 

 

  关于“深刻、新鲜、悲悯、有趣,以及技术层面上的立意、结构、语言、情节、人物”——我在《谈谈写作及其他》以及《白痴庄枪》后记里,已经说得太多了,你可以去找找看。我现在要说的是智慧。 

 

  小说在虚构中营造真实,以小说的逻辑构建起与每一个人心灵息息相默的宇宙。无数碎片于此碰撞融合,如镜,窥得世间万象。虚与实不断重叠、置换。空间与时间明灭不定。小说的结构、语言、故事等等就像是一副牌的花色与大小。它们可以在手指上跳着舞。但不管这只手如何轻逸、迅速、确切,或说性格鲜明、花样繁复,牌总是得被不断重洗。结果并不确定。摊开在桌上的牌面每一时刻都有着无穷的变化。 

 

  天地悲悯,人心茫茫。无限的宇宙中,个体微不足道。突破个体肉身之局限,以“小我”契入宇宙的“大我”,以臻天人合一,无疑,小说提供了一种可能。这种可能亦有无限,并没有绝对。“道”如云蒸雾蔚,水流泉涌,于弹指间生出,于呼吸间消亡,并无定法可循。 

 

  人有五种需要,生理上的衣食往行;安全上的免于恐惧;社交上的和谐与爱;名誉、地位,即自我尊重与他人的承认;自我实现。五种需要犬牙交错,呈由下及上之势,但在逢遇挫折时,亦会后退,其中一些需要,譬如爱、信仰等,更可横贯其中。小说是对此五种需要的折射与反光。目前小说流派林林总总,不过,还多限于对前四种需要的描述,而事实上,当人们达到一定境界后,对名声、金钱、爱情的渴望并不会非常强烈。如电如梦如泡似幻影。人们孜孜不倦继续努力,纯粹是为了获得自我实现时所感受到的愉悦。这是一种深刻的审美体验,销魂蚀骨,令人如醉如痴,欣喜若狂。它只会由智慧带来,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阿基米德爬出水缸,裸身跑向大街,边跑边喊——我发现了!这首天簌之音,充溢全身,令身体上的每一个毛孔都鼓涨起来,然后,我们便真的开始了飞。 

 

  一切游戏若没有了智慧,便乏然无味。 

 

  最美妙的娱乐便是智慧的沉思。 

 

  当谜底被揭开,人面狮身的神哄然倒塌,因为它已没有了智慧。 

 

  小说的极处,也是智慧的栖居之所。 

 

  无数小径在草丛中潜匿,葡伏,每个问题后面都隐藏着一个莫大的惊喜。 

 

  浩翰的宇宙并不在意人的生老病死或者说是苦难。谁会在意热带雨林中某棵树下一群蚂蚁遇到一场灭顶之灾?洪水泛滥大地,惟有智慧才能搭起那艘挪亚方舟,让我们超脱这几十年的肉身,跨入虚空之处,与宇宙同呼吸。 

 

  智慧的基石是知识。没有知识,一切无从谈起,火焰并不能在虚空中存在。但知识不仅仅是书本上的东西,说到底,知识只是对经验的累积、总结、归纳、推理。事实上,许多专家学者往往比一个农夫更无知,他们只是掌握着一种话语权利罢了。大自然里有着无穷无尽的知识,不过,并不是知识越多就越好,无数个“所以然”陈列在面前,只会让人头晕脑胀,得从中找出其规律所在。 

 

  智慧便是寻找的方法。 

 

  我们会发现自己平常所忽略的,原来有着这么多惊心动魄的美,而这些美并不需要青灯古庙缘木求鱼,它们随处可得,唾手可取。智慧不能给我们饭吃,给我们衣穿,但它让我们安静、喜悦、从容。这世上的确没有两片叶子,每一个人的确都是惟一,但这并不能说明更多,这只是一种客观上的庸俗存在,而智慧让我们从这些无数个浑浑噩噩没有意义的惟一中彻底清醒过来。“朝闻道,夕死可矣”。很多东西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认知的种种规律就能解释得了。要学会把知识忘掉,不再囿于知识之限。比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认知的方法。这也是智慧。坦露自己,不必设防,莫疑虑惊恐。陌生与熟悉,花草与虫鱼,都是一些微小原子的排列组合。没有什么可以失去。 

 

  我越来越喜欢一些单纯的词汇。它们本身所蕴含的东西远远大于我们现在所赋予它们的。我想拭去它们身上的灰尘。它们是有智慧的生命体。对了,小说是一种技术活,也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活。智慧能让它的份量沉甸,富有质感。智慧不是用简简单单按一下照相机,还原现实的真实,还得了解周围的光线、远与近的距离等等,找出事物最本质的内在,加以凸现雕刻。这种内在只愉悦个体的心灵,与社会无关,也与其长宽高等“物”的存在无关。一张桌子摆在面前,你所关注的是什么——价格?款式?抑或是味道,譬如上面的灰尘?桌子是有生命的,一切存在着的事物都有着自己的语言与灵魂,只要肯去触摸它,肯用心去听,我们就能够听见那些声音。真正的好小说如同文物一般,不可复制。它穿透纸背,风雨燕归来,落花人独立。 

 

  我慢慢说着,慢慢喝着,慢慢地笑。 

 

  酒杯空了。窗外也没有火焰了。不知何时起,夜已悄悄溜到身边。我起身,结账,出门,一个人。当我走了,“他”还会出现在镜子里喃喃自语吗? 

 

  冰凉的风在大街上走来走去。

【题 小说结构 ——一点写作常识】

结构的方式是指小说总体是用何种结构形式组织全篇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A.单线型结构 

构成小说情节的线索只有一条。情节单纯,线索明晰,小说白始至终围绕中心人物展开有头有尾的情节,使主题在完整的情节描写和人物刻画中表现出众这是中国小说创作的传统的结构形式。这种形式,其实也在目前的中外小说创作中广泛使用。特别在我国,不仅在短篇、中篇中广泛使用,在长篇中也是主要结构形式之一。短篇小说《伤痕》写晓华在突然变故的打击之下,断绝了和母亲的关系,十六岁就下了乡。可是“叛被母亲的“黑锅”一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入不了团,连和另朋友好下去的勇气也没有了。打倒“四人帮”后,她在母亲病危的情况下赶回上海,可是母亲已经病逝。整个故事只有一条线索,就是晓华的遭遇。美国丈夫里•科尔曼的社会问题小说《克莱默夫妇》(大中篇)提出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家庭崩溃”的社会问题,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成为畅销书,共主要情节线索只有一条,即将德和乔安职的关系及儿子的抚养问题,结构形式也是单线型的。这种结构有两个特点:

第一,多是围绕一两个主要人物展开情节描写。《乔厂长上任记入《小镇上的将军》、《悠悠寸草心》、《如意》、《蝴蝶》、《大埔下的红玉兰》、《蒲柳人家》、《张铁匠的罗曼虫b1《人生》等中篇、短篇小说就是这样安排情节的。长篇小说,围绕一两个人物单线型地组织情节也有不少,如《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磋蛇岁月》(人物略多,主要情节线索仍然是单线型的)、《英蓉短》等。 

第二,作品只安排一条线索。上面是从人物安排上说的,这里则是从情节线索安排上进行分析。这条单线要贯穿始终,没有第二线索干扰,更没有两条以上线索穿插。中国古典小说,如“三言”、“二掐”中记述的大量短篇小比大多使用这种结构方式。小说的情节内发端——展开——结局直至尾声,次第展开,环环相扣,所以它的结构形式也可以说是“链条式”的。 

B.复线型结构 

小说安排的线索有两个,就构成复线式结构。《安娜•卡列尼娜》的主要线索就有两条:一条以涅伦斯基和安娜•卡列尼绷为主;一条以列文为主。长篇中的线索往往在两条以上(不全如此);中篇、短篇中也可以有两条以上的线京,如《被爱情遗忘的角落》的线索就有两条——存妮一条、荒抹一条。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在长篇中,这种复线型结构,出于两条线索同时展开,使得小说反映的生活内容可以得到充分的展示,人物形象也会刻画得更丰满、更充分。 

C.辐射型结构 

这种结构方式的特点是作者的“透视点”很集中,整篇小说的情节线索都从这一点救射出去。王蒙和湛容的一些作品格这种方式运用得很娴熟。典型的文例是《人到中年》。小说的复杂内存是从陆文镕躺在床上的朦胧追忆中散射出去的。意识流小说常用这种结构方式。 

D.蛛网型结构 

三条以上线素互相交又,盘根错食象一个蛛网。《水浒传》的每个主要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线索,其中的很多线索是交织在一起的,使得结构有气魄,生活内容复杂丰民《战争与和平》也是如此。象《红楼梦入情节线索繁多,互相交叉,把生活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用蛛网形式组织起来。又如柳青的《创业史》有四条线索同时展开:一条是以梁生宝为代表的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贫下中农的活动线索,一条是以郭振山为代表的党内的反对派的话动线索;一条是以姚世瘸、郭世富为代表酌坚决反对合作化妄图恢复旧秩序的复辟势力的活动线氯一条是以梁三老汉为代表的“中间人物”的活动线索。这四柬线索,互相冲突,互棉交叉,织成了一个有机的网,组织了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结构架式。蛛网型结构在推理小说中往往表现丸同时写几条表面上看不出来联系的线索——把情节的网撤出去,随后收网,使各条线索的必然联系浙沥显露出免把各条线索集中在案件的结局上。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如《蓝宝石》、《英犬》、《恐怖谷》就惯用此法。当代日本推理小说家仁水悦子的《猫知道》(江户川乱步奖获奖作品)把这种结构形式用得很到家。 

E.回环型结构 

这种方式的作用在于使情节线索之间能“咬得很紧,前后融为一体。张弦的《扯不断的红丝线》可作为典型文例。杨玉洁参加了文工团,组织股长马秀花把她介绍给齐副师长,她不同意,她的女友汪婉芬取代了她;她则和苏骏结了婚。苏被打成右派,思想、性格发生很大变化,他们离了婚。而齐副师长的妻子汪腕芬也病故了。二十六七年后,马秀花又来把博再介绍给齐;傅终于没有扯断这根红丝线。博转了一大圈,终于转回来了。在结构上,人物关系形成一种回文式的回环:博齐——苏博——齐傅。情节的发展沿着倒转回环的方式展开。王朝闻曾在成都的一次讲演中,把结构的辩证联系概括如下

(省略) 

F.情特型结构 

有的小说,在结构上,看不出情节线象故事性不强,或根本无故事性可言,只写一些事,全篇侧重于作者情绪的抒写。组成小说结构的主要部分就是馆结朗描写。它用以吸引读者的并不是生动的信节,而是流动的意识,对细节的精彩描绘和对感情的细致生动的抒写。意识流小说常用这种结构形式。所谓无情节小说,采用的也是这种结构形式。近年国内小说创作中,不少作者在作品中,或局部或整体地运用这种结构形式,不注重情节,不讲故事,如王蒙的《春之声》、《夜的眼》竿。又如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使情绪贯彻全篇,成为组织小说材料的无形线索。 

G.板块型结构 

现代小说的结构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不少作者已不道扼以上的情爷结构形式,使小说结构有很大的“随意性”。作者在小说中‘随意”地写出一个人物,并对他进行描写,然后放在一边;或“随意”描写某种心别、景物,又放在一边,这种胡写白成一统,有一定独立性,有它白己特定的内容,形成一个稳定的板块。这些板坎有时互相靠拢、碰撞,发生联结,仍能使人了解整个情节的过程;也有的板块在表面上根本无任何联系,更谈不到联结,但是读完全篇,却可以由读者自己把它们联结起来,或者说,作品表现出来的思想线索,无形地把它们串联了起来,然后作用于读者的意识,使读者意识到板块之间的关系。各个部分自成板块,这是与以上方式不同的地方。这种结构形式显然已经丢弃了“过渡段”、“过渡句”等常闻的过渡方法,甚至丢弃了有过渡作用的标点;如冒号、则节号等,而直接把前后完全不相干的板坎“前言不接后语”地联在一起。这种结构形式,可能有贯串情书,也可能没有。有贯申馆节的,如茹志鹃的《剪辑错了的故事》形成一块独立的板块,但情节人物又是贯串前后的,这种结构形式叫“冰糖葫芦式的结构”。没有贯穿情节的板块结构,如意识流的某些小说——象法国作家普鲁斯持的意识流小说《斯万的爱情》即其一例。在国内小说中,很少完全没有贯串线索的这种结构形式。现代西方的这种结构形式的作品,往往写了较多的下意识的活动,甚至是梦境、“魔幻”以及施催眠术后的“无意识”幻觉等。也正因此,自成一块的具体内容,不仅可以与主体毫无关系,而见在小说中,某些板块毫无可取和必要。在一些现代派小说家中,这种结构形式已成为纯粹的形式主义,究竟能有多少读者,究竟又有多少读者能加以卒读,是很难说的。人们已经越来越看不懂这种现代派小说了。顺便说一下,现代国外最引入注目和受读者欢迎的小说,大多是有贯串线索的或有贯串情节的,得诺贝尔奖金的大多数作品都届此类。板拍成电影,产生巨大影响的也是此类作用,如科尔曼的《克莱默夫妇》的同名影片在1980年美国电影艺术科学院第五十二届奥斯卡金像奖的评选中获得五个最佳奖。在国内,由于长期存在的民族形式相传统的影响,一般来说,读者喜欢该的小说(即拥有最多读者的)是有贯串线索和有比较精彩的情节的小说。我国的作家们必须考虑到读者的这种欣赏和阅读习惯。 

国内有贯串线索的扳块结构作品,如西西的《四等舱》写得就比较好。这篇小说在形式上有一定独创性,它以“我”这个业余文学作者为贯串线索,把小说分成许多块,各不相关: 

a.四等舱的旅客们去饭厅里买饭,都买的是八角一份的。 

b.饭后吃什么茶,是否吃红茶菌最好,大家议论纷纷。 

c. 大家闲聊:小孩说“我爸爸是连长”; 司机说老太太福气好。于是,大家又谈到孝与不孝。大学生大谈代沟,批判“怀疑一切”的“难道”论。 

d.大学生等谈对文学作品及电视的看法。 

此外,还谈到在外国人面前的态度,老太大想给两个青年男女做媒;小孩忽然肚疼,大家着急;写萍水相逢又马上分别的离别,表现了友好和高尚。 

试看这些板块之间有何矛盾冲突、有何情节、有何联系可言?但是通过“我”这个贯穿线索,把这些板块联结在一起,说明“四等舱确实比我原来想象酌要好很多”。他们互相关心、爱护,开城布公,爽朗直率;有时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情操,有时又流露出低级庸俗的思想感情。 

这种板块型的结构,其实并不好写,它要求有较高的文学笔法。取材看起来是零乱的,但又是精选过的,表面上是想写什么便写什么,似乎可以无休止地写下去,但又使人觉得作者及时打住,恰到好处。

晓风飞翔:这个是转贴吧?其实结构这东西,学问无穷。比起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来说,更为复杂。这文章,似乎只是单纯的分类,实际的指导性不大,还不如大胖头鱼来说呢。 他的《君与臣》,写了两百万字都不散,是非常难得的。 

「结构是对人物、事件的组织安排,是谋篇布局、构成艺术形象的重要艺术手段」[1]。结构通常与情节并称为「情节结构」,但事实上,结构并不等同于情节,结构大于情节,涵括了小说中的情节与非情节因素,「结构的任务除了对情节的因素进行组织安排外,还要对非情节的因素进行组织安排」[2]。一般而言,中国古典小说十分重视情节的作用,「小说结构是以情节的发展构成的,强调故事情节的离奇曲折」[3],「其结构基本上就是情节的结构,结构的基本任务就是组织情节」[4],遵循着以情节为结构中心的创作模式。 

[1] 见贾文昭、徐召勋《中国古典小说艺术欣赏》,台北,里仁,1983,页24

[2] 同上注,页29 

[3] 见陆志平、吴功正《小说美学》,台北,五南,1993,页76

【写作与脱衣舞】

想一想在《简爱》中,如果在小说的一开始,读者就知道罗切斯特在顶楼中有个疯妻子,小说会逊色多少? 

  ——莉安·盖斯纳 

  我们这个时代娱乐事业兴旺发达,人们的需求瞬息万变,几乎每一个想写点东西的人都知道一篇小说开头就必须题材新颖刺激。顺应这个潮流,一具尸体从壁橱里倒了下来,妻子发现他丈夫的衣袋里有其他女人的电话号码,或者是吸血鬼从棺材里爬了出来。像这样的文章开头肯定会弓!起读者的兴趣,至少会5!起读者一时的兴趣。 

  然而,在唤起了读者的好奇心之后,许多雄心勃勃的作者便立刻洋洋万言,发表自己唐突的见解。太快了,他们不是通过事情的发展,展示奇特的故事情节,主人公的经历,而是劈头盖脸地妄下结论。当秘密揭开之后,小说该从何处进行下去呢?文章已找不到北,罗罗嗦嗦一再重复已经说过的东西,没有丝毫悬念,淡而无味。 

  让我们看看下面这个例子。有人让我读这位名叫鲍勃的飞行员的手稿,我满怀兴致地读了起来。鲍勃驾驶着飞机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空盘旋,他多次试图在航空母舰上着陆,但都没有成功。燃油不足了,船员们支起一张钢丝网,以备出现紧急情况时兜住飞机。但危机依然存在,飞行员稍有不慎就会机毁人亡。 

  一个精彩开头所应具有的要素都齐备了:一个人的生命危在旦夕,情况非同寻常,扣人心弦。而且,绝大多数读者会了解到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东西,比如钢丝网,飞机落降航母时,需试降多少次。还有什么呢?飞行员的感觉,那种必须将F15战斗机准确地降落到从高空看上去只有一张邮票大小的东西上的感觉。极度的恐惧阵阵袭来。 

  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写这些,而是大篇地叙述起鲍勃在最后一次尝试降落时,眼前浮现的往事,这就削弱了精彩开头的力度。而且作者不是只叙述他生命中的片断,而是整个一生。什么鲍勃曾是个童子军,他的父亲曾经获得过勋章。鲍勃想去越南参战,但是被派往地中海。他的女朋友离开了他。他最好的朋友因不法行为而被指控。他曾经养过一条狗,名叫里肯巴克,是一条****狗,后被卡车压死。这些往事差不多写了6页。当飞行员最后能够平稳着陆时,读者的激情

却已经沉入了汪洋大海。 

  怎么会这样呢?毛病出在哪里?难道不应该让读者对小说中的人物有全面了解?问题就出现在这里,作者对此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作者担心如果我们对鲍勃不够了解,就可能对他的处境漠不关心。他不知道此刻的情形足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对于任何一位陷于绝境的人,读者都会给予同情与关注。当然,这样的情节也许会打动人心、(鲍勃和他已过世的父亲的对话或是看他孩子们的照片),但是当时我们并不需要知道他的父亲是如何去世的,以及他孩子的名字。当鲍勃安全着落时,读者还有更多的事情想知道:这个勇敢的飞行员是谁?他为什么要和他的父亲说话?照片上的孩子们是谁?在适当的地方略微提及一下,就会激起读者了解它们的兴趣。过于平铺直叙,就会打消读者继续读下去的念头。 

  还有一个例子,我的一名学生以一幅可怕的场景作为小说的开头,充满了悬念。一位年轻的姑娘看到父亲正在殴打她的母亲,怒火丛生,朝她的父亲开了一枪。小说的开头写得非常流畅,激起了我们阅读的兴趣。 

  当再次介绍爱丽丝的时候,十多年过去了,爱丽丝成了少妇,她一直生活在弑父的阴影中。迈克走进了她的生活,打算治愈她的创伤(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不错)。然而,迈克必须刺探出她情感受到创伤的秘密,但是读者却已知道了这些秘密。因此,每当迈克误解了爱丽丝的反映时,他都显得很愚蠢。他为什么连我们早已知道的东西都不知道呢?这种反应尽管不太理智,但我们还是有可能因此而恨他太笨,太无能。 

  如果作者要个花招,爱丽丝怕出门。为什么?因为有人无意中说出是她杀害了她的父亲。但迈克会想发生什么事了?我们就会跟随迈克一起去发现事情的点点滴滴。我们怀疑这个,怀疑那个,而且总能不断地翻开新的一页来肯定或否定我们对疑点所作的推断。这时候,我们就上钩了。想想在《简爱》中,如果读者在小说的一开始,就知道罗切斯特的顶楼上有个疯妻子,小说该减色多少。如果我们从第一章节就知道谋杀是怎样或者为什么发生的,那么侦探小说就该要多没劲有多没劲了。 

  文章开始就展示过多的原因有很多。小说家菲力浦·罗森堡曾经说过:“写小说就像从纽约步行到加利福尼亚。刚开始总是满腔热情,你要走遍全程,你成天地走呀,走呀,走呀,当你已经筋疲力竭的时候,发现自已就连新泽西州还没有到。”在开始写小说时,你的计划是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穿过大平原再攀越落基山脉,把它们全部征服。 

  但你对是否能够到达所有的地点缺乏信心,结果,你在前20页中,就把所有想说的都说掉了。要想把长达300页手稿上所有的细节都记在脑子里是很困难的,你担心自己会忘记某些情节,或者把某些重要的方面给忽略掉。于是,你急于把所有想到的东西都先写下来。然而这样一来,读者就没有探索发现的余地了,探险成了包办旅游,既没有实现愿望的自豪感,也得不到任何启示,文章也就失去吸引力。 

  好的作者当然对文章中的人物了如指掌。他们知道杜蒙爵士有一个做阑尾手术时留下的疤痕,他的父亲是一个冷心肠的古董商。他们知道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也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他们肯定也知道他会做什么以及不会做什么。但是,人物这些非同寻常的个性特征及其经历,应集中在小说的草稿或提纲上,而不是在书的前25页。许多这些方面只能采取暗示的方式,而不是直接表明。充分利用暗示的力量,记住海明威的格言:“好的小说就像一座冰山,绝大部分都隐藏在水下面。只要我们看到它的水上部分,就能够感觉到它的庞大和力量。但不管怎样,看不见的那一部分却更加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们感觉到了,但没有看到。” 

  “住嘴!”你会说,“难道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不重要吗?”绝对重要。不仅重要,而且是必不可少。如果意思不清楚,你的读者就会很快把书扔下,比遇到毒蜘蛛时的动作还要迅速。激起好奇心并不等于故意让意思模糊不清。如果人物在说“我爱你”的时候却非常愤怒,那么你就是在故意误导和迷惑读者。这就不好!如果你把人物产生这种复杂心态的原因和背景都—一作了解释,你就剥夺了读者去发现奥秘的机会。这也不行!但是,如果你通过这种亲呢和愤怒的复杂心理来制造新奇感,读者就会感到惊奇,急于想知道原因,这才是好作品。 

  和所有写作体裁一样,小说的选材也是极困难而且微妙的,但是其效果却是深刻的。经过修饰与删改,小说的最初面貌已很难辨认,作家们都是经过这样的磨练走向成功的,他们也曾犯过前边说的那些错误,那么这些错误是致命的吗?如果你能把它们删除就没有关系。手稿上的错误都是可以改正的错误。而寄给编辑的小说稿中的错误就有可能导致退稿。出版过著作和没有出版过著作的小说作者其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不惧怕删除他们失误的地方。我前面所提及的两位有抱负的小说作者都能够抛开虚荣,修改文章的开头。少女时的爱丽丝杀害父亲的那一段已从书的第一章节删除。这就是这位学生作家能使作品很快得以出版的原因。 

  作为一名作家,身在娱乐行业,写小说无非是为了供人消遣。从这个角度讲,写作和表演脱衣舞有异曲同工之处。二者都是为了满足人们难以抵制的冲动和情感,都是为了获取利润,都必须进行认真仔细的创作和编排。而且二者都依赖于取悦大众来维持生计。在这个时代,人们在任何时候想看什么就能看到什么,但是为什么脱衣舞这种伪艺术仍然能够长盛不衰呢?脱衣服的过程要比结果更有意思,一篇好的小说实际上也是这样。 

  狂热的舞者展示他或她那狡黠的微笑,一个脚踝,一个肩膀,每一次暴露都预示着还有更多的要暴露,观看者总把每一个露出的部分与最幽闭的部分连在一起,而这些幽闭的部分终将被展示出来。每次有件衣服被脱掉后,还有一件更小的衣服藏在里面。这种“残酷”的逗弄人的过程不断地持续下去,随着舞姿的扭动,其紧张感也在不断地增加。最后,当紧张感变得让人无法忍受时,在它还没有让人厌烦之前,真相才被揭露出来。只有采取这种方式才有看头。否则,脱衣舞就仅仅是一个人脱光衣服。 

  小说也是如此,把握时机就是一切。但许多雄心勃勃的小说作者却是在匆匆地脱光衣服。

【标点符号的正规用法】

其实……其实这是中学生学的东西,不过目前的写手,又有几个注意呢?呵呵。 

(1)顿号 

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顿号表示的停顿比逗号小,一般用来隔开并列的词或者并列短语。并列的词之间用了“和”、“或”之类连词,就不再使用顿号。顿号与“和”的作用是一致的。多个词语并列先用顿号,最后一个用“和”。如果并列词语结合得很紧,没有必要在行文中用停顿来突出它,则可以不加顿号。并列词语中又有并列词语时,大并列用逗号,小并列用顿号。顿号运

用方面常见错误如: 

张三,李四,赵五经常到阅览室学习。(两个逗号应改为顿号) 

市一中学的校长、主任、第三中学的校长、 主任都来开会了。(此句混淆了并列词语的大小层次。第二个顿号应改为逗号。) 

亚马逊河、尼罗河、密西西比河、 和长江是世界四大河流。(此句用了“和”,前面的顿号应该删去。) 

(2)逗号 

表示句子内部的一般性停顿。其主要用法有: 

a.用在较长的主语后面。 

这个演员表上排列在最后一名的小角色, 却赢得了观众最热烈的掌声。 

b.用在需要强调的简短主语后面。 如: 

北京,祖国的首都。 

c.用在句首状语的 后面。如: 

在一个明媚的早晨,他登上了去石家庄的列车。 

d.用在较长的宾语前边。如: 

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实力比我强得多。 

e.用在插入语前后。如: 

我来北京,往少里说也有十几次了。 

f.某些句中关联词后面有时也用逗号。这往往是出于强调的需要,一般民政部下是不必停顿的。如: 

劳动很艰苦,可是,我们根本不怕。 

g.用在复句内部的分句间。如: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些白花, 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 

h.用在次序语后面。如: 

第一,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加劲干; 第二,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 

i.用在倒装句中间。如: 

多么美丽,这一朵朵鲜花。 

(3)分号 

表示一句话里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只有一重关系的复句,分句间一般用逗号,不用分号。如果分句内部已用了逗号,分号之间必须用分号。如: 

白天,战士们坚守着已得的阵地;夜里, 战士们向敌人发起新的攻击。在多重复句内, 并列分句之间必用分号。如: 

依照客观规律去办事,国民经济就能够均衡地、顺利地发展;违反这些原则,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就快不起来。 

并列的分句出于分清结构和突出名单的需要, 即使分句内部没有逗号,分句之间也可用分号。非并列关系(如转折关系、因果关系等)的多重复句,第一层的分界处也用分号。如: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 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分项列举的各项之间,也用分号。 

(4)冒号 

用在提示语后面,表示提起下文或总结上文。运用冒号时要注意其提示范围。冒号提示的内容的末尾用句号。如果一个句号前的内容不全是冒号提示的,则这个冒号用得不正确。如: 

这种惊人产事实证明:人如果老想着钱, 看不到敌人的腐蚀进攻,就会走入歧途,可见这些事实是可以作为活教材的。(句中冒号只提示到了“歧途”,不包括后边,所以用错了。应把“歧途”后面的逗号改为句号。) 

没有特别提示的必要就不要用冒号。如: 

他表示:一定要来参加会议。(冒号应该删去) 

比赛的结果出人预料:老年队竟打败了青年队。 (冒号应该改为逗号) 

在句子万分内部,不能用冒号。如:老师说了一声:“下课!”就走了。 (句中不能用冒号,应删去。) 

某某说”、“某某想”等后边常用冒号。 但有时不想强调提示语,或不直接引述别人的话,则不用冒号而用逗号。 

如果“某某说”是在所有引文的后边,“说”后用句号。 

句末点号 

(1)句号 

表示一句话说完的停顿。一般用在陈述句末尾。 

语气轻微的祈使句、感叹句各项末尾也可以用句号。如: 

母亲和孩子睡得很香。(陈述句) 

我们还是回去吧。(祈使句) 

老李同志真是个好人啊。(感叹句) 

如果一个句子中出现了“什么”“怎么”之类的疑问代词,句末加有“呢”之类的助词,但句意并没有发问和要求回答,也不能视为问句,句末仍用句号。如: 

你歇会吧,现在时间还早着呢。 

谁不知道他是宁波中学的好学生呢。 

他来问我去新江厦商城到底乘几路公共汔车。 

怎样才能夺取抗洪胜利是我们必须充分研究的问题。 

句号应用方面的常见错误是:该用逗号用了句号, 该用句号而用了逗号或问号。 

(2)叹号 

表示一句感情强烈的话结束后的停顿。一般用在感叹句的末尾。语气较强的祈使句末尾也用叹号。有时语气强烈的反问句末尾也用叹号。如: 

多么美丽的景色啊!(感叹句)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祈使句) 

哎呀,你怎么不早说呢!(反问句) 

陈述句若带有较强的事情色彩和内心情绪也可用叹号。如: 

这真是一场悲剧! 

凡表示赞颂、欢喜、愤激、惊讶之情的句子, 后面都用感叹号,兼有疑问和感叹语气的,应根据句子的形式和具体的语言环境来决定是用问号还是叹号。叹号运用方面的常见错误有: 

a.语气舒缓的祈使句末尾用叹号。如: 

让我们出去散散步吧!(。) 

b.在并非句末的地方用叹号。如: 

太精彩了!(,)这场比赛! 

c.在貌似感叹而目的并不在于表达情感的陈述句末尾用叹号。如: 

比赛失败后,他伤心极了!(。) 

(3)问号 

表示一句问话结束之后的停顿。表示询问、责问、反问、设问、商量、猜测的锅子都用问号。选择问号只在最后用一个问号。问号中含有称呼语的,无论称呼语在前还是在后,问号都用在句末。问话人一个接一个地发问,构成一串相对独立的问句时,每个问句末尾都用问号。当一个问句做某一句子的主语或宾语时,则整个句子不是问句,但并不要求回答,其目的只在于陈述一种情况,这种句子也不用问号。如: 

只有一张票,是你去?还是我去?(这是一个选择问句,第一个问号应改为逗号。选择问句中,如果为了强调,每个选择分句后都用问号,此类句子在分句后一般有句末语气助词。) 

你干什么去?小张。(问号改为逗号,句号改为问号) 

我想知道明天是不是会下雨?(问号改为句号) 

  

(1)引号 

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引号有双引号和单引号两种。一般用双引号,引文内还有引文,就用单引号。双引号和单引号反复使用。直接引用别人的话,用引号;间接引用别人的话,不用引号。连续引用几个文段时,每段开头都要用前引号,只在最后一段用后引号。 

引号的作用主要有: 

a.表示引语 

b.表示特定称谓 

c.表示特殊含义需要强调 

d.表示否定和讽刺 

引语指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话。成语、格言、诗词等, 也包括拟声词、音译词。特定称谓指具有某些特点的名称、简称、专用术语以及纪念日等。特殊含义指引号中的词语在其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产生了新的意思。使用引用时,引文末尾标点的位置要注意。 凡是把引用的话独立来用,末尾点号放在引号里边。如果引用的内容是句子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引文没有独立性,引用部分末尾不用点号(问号、叹号可保留),整个句子该停顿处则停顿,该用何点号则用何点号。 

(2)括号 

表示文中注释的部分。注释或补充说明句中某个词语的叫句内括号。它必须紧紧跟在被注释的词语之后,被注释的词语后面需要停顿,点号要放在后括号后面。括号内的注释语如果带有标点,其最后一个标点(问号、叹句除外)应省去。注释或补充说明全句的叫句外括号。句外括号内的注释语如果是一句话,那么句末点号应该保留;如果不成句,就不句末点号。 

(3)破折号 

表示对上文的词语的解释或表示语意某种变化。破折号的第一作用是对上文进行解释。这种用法与括号相似。 它们的区别是:括号里标明的语句仅是对上文的解释说明,不是正文,读的时候不必读出;破折号标明的语句坚前文的解释说明,同时又是正文的一部分,必须与上下文连读下来。所以,对上文进行注释要注意到两者的区别,注释部分若是正文,就用破折号;若不是正文,就用括号。

行文中表解释说明通常只用一个破折号引出,这类语句若插在句子中而且较长,可用双破折号,即注释语前后各一个。破折号的第二个作用是表语意的递进。这种情况下,通常能看出破折号前后在时间上的推移、在意思上的推进、在空间上的转移、在情节上的变化。破折号的第三个作用是表语意的转换,批语言表述中一个意思突然转到另一种意思上去,破折号前后不是同一方面的内容。第四个作用是表示声音的中止、停顿、延长。另外,破折号还用于连接歇后语,标明文章副标题和词、诗、文的作者及事项列举分承的各项之间。 

(4)省略号 

表示文中省略的部分。主要用法有:a.表示引文的省略 

b.表示列举的省略 

c.表示说话断断续续 

d.表示语意未尽 

e.表示沉默不语 

并列词语在句中作定语时, 省略时只用“等”不用省略号。使用省略号要注意它和前后标点的关系。省略号前边如果是完整的句子,此句点号照用;如果不是完整的句子,一般不用点号。省略号后边一般不用点号。省略号后边有时用点号,目的在于分清结构,表示不与下文相混。 

(5)书名号 

表示文中出现的书名、报刊名、诗文名、歌曲名、戏剧名、绘画名、电影和电视片名等。书名与一般用双层尖角号表示。书名号内还要用书名号时,里面的用单层尖角号。 

(6)着重号 

标明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文字。着重号用小圆点表示,点在被强调的文字下边,有多少个字,就点多少点。 

(7)连接号 

表示把意义密切相关的词语连成一个整体。它是一个小短横,高低居中。它一般用来连接起止时间、相关数字、两个地名等。 

(8)间隔号 

标明词语的分界。它是一个小圆点,放在隔词语的中间,高低居中。它用在并列的词语构成的标题中;用在词牌名与题目间;用在书名与篇章名之间;用在外国人或某些少数民族人名内部各部分之间;用在表示年月日的数字之间。 

(9)专名号 

表示文中人名、地名、朝代名、团体名等。它是一条横线,村在专有名称下面,目的在于使之与一般词语区别开来。它只用在古籍或某些文中著作里面。

【一些讨论:】

最近和朋友谈及标点符号的使用,发现了一些有趣的数据,希望和各位讨论一下。 

以下有两句例句: 

(1) 「今天的天气不错,」他笑着说,「我们一起到郊外走走吧。」 

(2) 「今天的天气不错,」他笑着说:「我们一起到郊外走走吧。」 

因为在标点符号的应用上有太多约定俗成的因素,所以这次只讨论句子中「冒号」的用法,你们觉得哪句才是正确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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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两种用法也很多人使用,包括中、港、台三地的知名作家在内。 

但哪一种才是正确的标准呢?答案是第一句。 

因为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向各级文教组织公告的《标点符号使用准则》内指出,冒号用在直接引语上是有规范的。 

(1)后置式直接引语(描述说话者的句子在前,引语内容在后时要用冒号。

【例】他笑着说:「我们到郊外走走吧。」 

(2)前置式直接引语(引语内容在前,描述说话者的句子在后时不用冒号。

【例】「我们到郊外走走吧。」他笑着说。 

(3)前后置式直接引语(引语内容在前和后,描述说话者的句子处于中间时不用冒号,改用逗号。

【例】「今天的天气不错,」他笑着说,「我们一起到郊外走走吧。」 

为什么要这样用呢?因为冒号有着「管后不管前」的特性 ,即它用在直接引语上只标示说话内容在后的句子;所以如果写成: 

「今天的天气不错,」他笑着说:「我们一起到郊外走走吧。」 

则在标准上来说,前面那句说话会变成不知是谁说的。当然,使用这种用法时,在坊间没有人会说不对,但也没人可说是用得正确,因为实在是太多人这样使用之故,变得有点约定俗成。可是纵观港、台两地出版社近数年出版的书籍,已较多转用正确的标准了,实在值得我们留意。 

 

以上资料可参考:《标点符号要诀》商务印书馆、《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三联

书店、《香港语境标点符号应用手册》花千树出版有限公司和《国家标准‧标点

符号用法》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在网上也有《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但因

是网上的简化版本,所以没有详细写出以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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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倾向「约定俗成」用法 

白话文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其中一项成果。 其时文人主张要写「活的文字」,所以放弃文言文,改而迁就时人的言语用句,参考英文、日文等外文的文法,而创立现在大部份中文用者的「白话文」。在此之前,中文根本连标点符号都欠奉,只在分句处旁画一黑点,以兹辨识。 

有关冒号、逗号的标准用法分别, 

我想是参考自英文的句法吧? 

不过既然当初「白话文运动」是以写「活的文字」为目标,我想应该先看看约定俗成的「活用法」,再定立标准。 

老实说,在我看的文章当中,似乎是以用法(2)「『今天的天气不错,』他笑着说:『我们一起到郊外走走吧。』」占大多数,而且完全能够被理解。 

在上半句终结的逗号预视了他没有说完话,用逗号而不用省略号表明他不是被打断,那接着的「他」自然是说话的人。 

既然这约定俗成不会引起混淆,那就但用无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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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老实地说,其实在我看的文章当中,也是以用法(2)「『今天的天气不错,』他笑着说:『我们一起到郊外走走吧。』」占大多数,而且意义也完全能够被理解。 

所以就我个人来说,是没有否定这种用法的;哪为什么我会开这个主题呢? 

记得在多年前(不要问我是多少年前,不然又会提醒我自己有多老了^^!),我已对用法1抱有疑问:为什么在这情况会有人用逗号而不用冒号呢?于是我便向一位熟稔的作家前辈询问。(当时好象拿着一本毕华流的书问他的。

当时他是这样回答:「一向也有这种用法的(用法1),那不是什么新鲜事嘛,像刘以鬯……(忘记了他还提起了谁),也有这样用的。」 

及后,我也不了了之的忘了此事。 

直到最近因另一些标点的问题而去查资料,才发觉原来有这样的规范,因而开了这主题。 

其实就如邪杨所说,标点符号的出现比文字迟了很多,而且也在不停修订中,所以才希望和村友分享一下吧了,而当中想带出的重点是: 

1.「约定俗成」和「标准」在表征上的差异。 

2.用法(1)在中文写作中,也是一种正确的使用方法,并不是手文之误下的英化谬误。 

此主题是希望能解去部份人对用法(1)的误解,以及免得认为用法(1)是错误的观念再延续下去而已。



点击点击:2474 评论评论:9     发布时间:2006-06-25 星期日(Sunday) 0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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